各单位:
《安阳师范学院公务卡管理及使用细则(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安阳师范学院公务卡管理及使用细则(试行)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 |
公务卡 细则 通知 |
安阳师范学院院长办公室 |
2013年11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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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安阳师范学院公务卡管理及使用细则
(试 行)
为规范我校公务卡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我校财政集中支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河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07〕652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公务卡的办理和启用
(一)公务卡办理的范围。公务卡是指学校在职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根据工作需要,公务卡原则上要求正式在职教职工一人一卡。与学校签订用工协议的临时人员,因工作需要办理公务卡时,应由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正式在职教职工出具担保,方可申请办理公务卡。
(二)公务卡办理的程序
1.教职工本人到财务处如实填写“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财务处对教职工申请表进行审查,填写“中央预算单位申办公务卡人员名单汇总表”。
3.教职工将公务卡申请表、汇总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送发卡行(工行海河大道支行),申请办理公务卡。
4.教职工在公务卡申请受理10个工作日后,到发卡行领取公务卡。
5.教职工公务卡领取后,将其姓名、身份证号、公务卡号等相关信息报财务处,财务处负责将其信息输入财政支付系统,否则,其公务卡无法办理支出报销业务。
教职工公务卡丢失,应通过电话95588、网上银行及工行营业网点办理挂失。通过电话95588申请补办,取卡地点:工行海河大道支行。补办新卡后,将其新公务卡卡号报财务处更新备案。
(三)公务卡的启用。可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是电话启用,应利用申请表中登记的本人手机号码,通过手机拨打电话95588,按电话提示操作,设置密码,方可启用公务卡。公务卡启用后,将收到95588短信,告知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二是工行营业网点启用,需携带公务卡及身份证到工行任一营业网点启用。
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5,000—30,000元(含30,000元)。信用额度的确定,由教职工个人对工行贡献度决定。
(四)教职工调动、退休,必须还清公务卡债务,并由财务处按规定将其公务卡转换为普通信用卡或征得本人同意后予以注销。公务卡转(换)为普通信用卡后,不再享受公务卡免年费等特殊优惠。
二、公务卡的支付
(一)公务卡支付的范围。公务卡作为公务支出的信用卡,主要用于学校原来使用现金结算的零星商品及服务支出, 凡属河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明细详见附件)中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原则上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二)转账结算的范围。学校原来使用银行或财政转账、汇款等结算方式的支出,虽属河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仍使用转账、汇款结算。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购置、修缮及服务项目支出,应按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和结算手续办理。
(三)现金结算的范围。 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一般情况下的商品服务支出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属于下列情况可以继续使用现金结算,现金系指通过财政直接支付给收款人银行卡资金。
1.发放给个人的酬金及补贴;
2.河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以外的车船费、生活补贴等公务支出;
3.不具备刷卡条件的邮寄费、版面费、过路过桥费及零星商品服务支出。
公务卡实施后,财务处原则上不再办理教职工从事公务活动的借款手续。
三、公务卡支付费用的报销
(一)教职工因公务活动使用公务卡消费时,应取得由本人签字的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和相对应的报销发票(超市购物需附机打清单,报销发票、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不符时不予报销)。如不慎遗失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可以自行到工行自动取款处查询打印机上补打;或向财务处提供书面说明,包括交易时间、地点、金额等,财务处查询核实后方可报销。
(二)教职工使用公务卡结算方式报销,仍按照学校报销流程、审批程序及会计核算办法执行。未按有关规定履行报销审批手续的,财务处不予报销。
(三)学校公务卡到期还款日为刷卡次月25日。为保证公务卡透支额的按时偿还,使用公务卡支出报销时间应在刷卡的次月15日(不含15日)以前到财务处报销,逾期不能报销者,本人可先自行偿还,随后报销,以免产生罚息和滞纳金等。自行还款后报销的资金,仍存入公务卡,该资金免本地取款手续费。
(四)教职工在财务处报销且公务卡还款后,若发生向供应商退货业务时,应及时将相应报销款项退回财务处,由财务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公务卡相关责任
(一)公务卡为个人信用卡,教职工应妥善保管公务卡卡片和密码。因个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刷所形成的支出和损失,由个人承担。
(二)教职工使用公务卡消费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财务处报销,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销所形成违约及产生的罚息和滞纳金等,由教职工个人承担。教职工在规定期限内报销,但财务人员未及时办理偿还业务,由财务处相关人员承担其相应责任。
(三)由于教职工未及时办理公务卡而造成不能进行公务报销,其责任由教职工个人承担。教职工公务卡换卡应及时向财务处更新备案,因教职工未及时到财务更新备案,导致财务处无法及时处理公务报销而产生的罚息和滞纳金等,由教职工个人承担。
(四)发卡行免费办理公务卡,在有效期内免收年费、免本地溢缴款(余额为正值)取现手续费、免损坏换卡手续费、免挂失手续费。发卡行免费提供账单到期短信提醒服务和报销还款入账短信告知服务。
五、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河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附 件
河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 号 |
公务卡结算项目 |
备 注 |
1 |
办公费 |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
2 |
印刷费 |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
3 |
咨询费 |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
4 |
手续费 |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
5 |
水电费 |
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支出。 |
6 |
邮电费 |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
7 |
物业管理费 |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
8 |
差旅费 |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
9 |
维修(护)费 |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
10 |
租赁费 |
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它设备方面的费用。 |
11 |
会议费 |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
12 |
培训费 |
指各类培训支出。 |
13 |
公务接待费 |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14 |
专用材料费 |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
15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指公务用车的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
16 |
其他交通费用 |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