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临时工使用单位每月5日前,按人事处要求将纸质《安阳师范学院××月份临时用工工资表》和电子版《安阳师范学院××月份临时用工工资发放表》一同报人事处。
3、各临时工使用单位从财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电子版《安阳师范学院××月份临时用工工资发放表》,并按要求填写。
3、人事处每月10日前将《临时用工工资汇总表》及《工资明细表》提供财务处。
4、财务处出纳科将人事处提供的临时用工纸质资料与电子数据核对汇总后,于每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将工资发放到个人工资卡上。
附件:《安阳师范学院××月份临时用工工资发放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