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表彰大会,对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校荣获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先进单位称号。这是我校继2009年以来连续第六年被评为先进单位。宋东红同志被评为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先进个人。
2014年,我校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调整公积金缴存金额,按时足额计提缴存教职工公积,积极配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了教职工利益。
财务处
2015.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