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转发给大家,请学习贯彻。
上级部门对汇算清缴的内容、办理对象、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办理渠道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解读,望周知并相互转告。
财务处
2020年4月28日
附件1:公告 附件2:解读
附件3:
《个税APP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操作指引及热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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