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为加强学校往来款项管理,减少往来款长期挂账现象,结合学校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要求,现对学校往来款项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形成的各类往来款项:
1.暂付款:尚未核销的各类借款;
2.暂存款:财务处已收到但尚未认领的各类款项。
二、清理内容
(一)暂付款
1.各单位暂付款:包括水电费、培训费、学生竞赛报名费、工资薪酬类借款等各类公务借款;
2.科研暂付款:包括出版费、专利代理费借款等;
3.基建暂付款:包括农民工保证金、施工押金、博士安家费抵房款等。
4.其他应收暂付款。
(二)暂存款
1.各单位暂存款:工程款、质保金、履约保证金等暂存款;
2.其他暂存款:包括社保类到款及其他各类到账但尚未认领的各类款项。
三、清理要求
请各相关责任人于2026年7月5日前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核销事宜,对因公务等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报账核销的,需在2026年9月4日前由借款人及所在单位或归口管理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及核销最后期限,报财务处会计科审核。
四、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会计科 联系电话:290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