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纳税人在2023年度可以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红利,建议各位教职工在2022年12月25日前进行2023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工作。个人所得税APP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已开放了【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功能,个人所得税APP具体操作流程参照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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